起訴書指出,陳男曾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2022年離職後加入台積電半導體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負責行銷及產品業務,為了在新東家有所表現,自2023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多次利用與吳男、戈男等在職員工的舊日情誼,要求提供台積電核心製程檔案,並以手機翻拍重製後傳送給東京威力,用於檢討與改善蝕刻機台效能。
台積電內部發現異常後展開調查,並於今年7月8日向檢方提告,檢察官經分析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認為3人涉及竊取攸關半導體產業命脈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危害台灣國際競爭力,犯罪情節重大,請求法院對陳男、吳男、戈男從重量刑,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徒刑。
至於另3名未被羈押的涉案人,涉及的《營業秘密法》罪名為告訴乃論,因台積電未提出告訴,檢方已簽結。檢方強調,已進一步分案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公司或個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