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提到,「2個必須」為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8月1日核安會已經預相關辦法的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到9月30日截止,廣徵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再完成辦法的修訂;再來則是台電必須依照核安會訂定的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啟的安全條件、重啟的期程與成本,在上週的政見發表會上,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已明確表達,《核管法》子法正式公告後,台電會啟動自我安全檢查程序。
賴清德強調,政府一貫的立場是基於「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3個原則,負責任地面對核電議題,面對核電議題,安全是台灣社會最大共識,「大家都知道安全是科學問題,不是公投能夠解決」,認為在還沒經過安全檢驗程序, 讓人民充分瞭解風險與成本資訊前,就進行核三重啟的公投,根本無法確認人民願意承擔多少風險來重啟核三,所以,「823公投我會去投票,我們一起投下不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