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董座吳東亮(20240822):「兩家公司合併,本來就如同我大哥曾經說過,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才說兄弟各自努力,卻在新新併成功後,兄弟檔開始爭新光三越股權,想不到風波還沒平息,兩人都被已故父親吳火獅的私生女告上法院,要求分配百億家產。陳子婷在去年11月,終於獲得最高法院判決認證,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私生女,她的身分證上父親欄位也已填上吳火獅3個字,這動作也打響了後續的爭產官司。
整起認親案,從1984年陳麗如婚外情生下女兒陳子婷,隔兩年吳火獅過世,2004年陳麗如聲請讓女兒認祖歸宗,官司就此開打,直到2024年11月,最高院判決陳子婷勝訴定讞,今年再展開分產訴訟,7月24日將開庭調解。陳情婦人陳麗如:「東進說等東進、東亮的母親過世後大家再來辦妹妹的事情,可是我去找他,他都躲起來。」
根據《鏡週刊》掌握,陳子婷提告,採2階段變價分產策略,就是只要錢,不要股權及不動產,也不介入公司經營。非當事律師李育昇指出,「由於吳火獅的遺產已經分配完畢,以及請求遺產是否已經時效消滅,都是法律上需要面對的問題。而且吳火獅生前已經將大量財產以贈與或信託方式來做處理,因此陳子婷是否還能分配到遺產,還有待後續的釐清。」
如果陳子婷之後無法與吳家達成調解,恐怕只能再繼續打官司,這一來一回,已纏訟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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