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向1.2萬名中配發出通知,要求補繳「除籍證明」。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報告專案進度,截至7月16日,已繳付證明文件6569人,另外具結或延期,及長期出境在外者,已列冊管理共4287人,已達專案處理人數的89.4%。梁文傑坦言仍有人失聯,未主動與相關單位聯絡的剩下1290人,強調在找到人之前,不會直接註銷身分。
國台辦16日批評民進黨針對在台定居多年的中配,「早已超過追訴期」的情況下,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是典型的違法濫權。梁文傑今天反駁,這是錯誤訊息,也顯示對岸對我方法治認知有待加強,指出單一身分制度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具有雙重身分,不論時間多長,只要被查獲,就不得不註銷台灣身分,不存在執行期、追訴期的問題。
梁文傑反諷,「追訴期」是《刑法》在討論的,國台辦似乎是把這些中配當作犯罪者,才會有追訴期,「但我們並不是用這樣的概念來處理,是針對一些舊案進行清查,給大家一個機會去補正,從頭到尾都是基於善良的考慮,不存在國台辦所說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