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名員警利用勤務時間,至竹北某護膚店消費,遭警方臨檢查獲,當時其警職身分未被發現,但因有將其個資輸入M-Police掌上型電腦資料,後續警政署回溯偵查資料時,才發現該員警員曾涉不當場所。
對此,竹東分局表示,經配合警察局督察科查處,初步調查該員利用上班時段及中午午休時間至不妥當場所按摩消費,遭臨檢盤查,事後經業務稽核有相關紀錄,將依規查處。
竹東分局強調,如調查屬實,依《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等相關規定,將從重議處,予以記過以上處分、並予以調職列入重點考核人員,絕不寬貸,同時追究主管監督不周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