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去年4、5月路面不平靜,陳姓男子分別在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3度被通報朝車道丟玻璃瓶,被依《社維法》裁處,但似乎罰不怕,5月30日現身小港區沿海路灑鐵釘,經警方兩度拘提未到,陳男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陳男行徑讓當地人都相當頭痛,許多騎士都曾中招、輪胎被刺壞,鄰近事發路段還有好心店家,透過自製磁吸工具,幾乎天天半夜趁著車流量小時,上路排除鐵釘。陳男去年10月間又再度出沒,警方為此組成專案小組尾隨蒐證,當場抓到陳男再度丟鐵釘,依現行犯將他逮捕送辦。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有被害妄想症狀,因懷疑遭人跟蹤,不讓其他人車靠近,才會帶著鐵釘上路並投擲到馬路上。全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陳男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2罪,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合併應執行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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