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提供的刑事告發狀指出,鄭正鈐擔任民意代表期間,涉嫌長期接受中共資金,並利用社群軟體微信,指示辦公室助理使用的手機回覆國台辦訊息,甚至將台灣政府的機敏檔案傳送給國台辦,涉嫌違反《國安法》。
高檢署今日表示,已受理林志潔的告發,分他字案偵辦中,由「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小組偵辦。
此外,林志潔日前也同時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正鈐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北檢也已受理該案,將鄭正鈐列為他字案被告,由檢肅黑金專組負責偵辦。
對此,鄭正鈐日前曾發聲明澄清,並表示將針對接二連三不實的指控,進行法律追訴,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