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於今4月發出最新令釋指出,台灣民眾不得在中國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所謂的「設有戶籍」,包括持有中國身分證與定居證,張立齊於2024年申領中國福建定居證,並於今年6月遭我國政府註銷其台灣身分,張立齊事後透過中媒控訴,其定居證早已失效快1年。
對此,梁文傑昨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被問及相關議題,表示「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只要曾申請中國護照、定居證等證件,政府查到時,無論是否效期已過,就是認定違法。
梁文傑也舉例,2017年有某旅行團前往中俄邊境旅遊,其中領隊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雖然效期僅3個月,且查獲時已逾期,但政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