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於5月28日公布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小年夜、教師節、光復節與行憲紀念日為國定假日,並將5月1日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內政部今(6日)指出,依據該條例授權,警察節是否放假由主管機關決定,內政部已訂定自今年起,6月15日警察節當天,全國警察機關及院校將放假一天,以慰勉警察人員全年無休的辛勞。
內政部表示,期盼讓每年警察節成為全國警察機關、學校人員專屬的榮耀假期,以慰勉警察人員365天全年無休站在第一線打擊犯罪,確保民眾得以安居樂業的辛勞,並激勵警察人員工作士氣。
內政部也提及,在警察勤務24小時不打烊、治安無空窗、民眾安心前提下,全國各警察機關、學校得依轄區特性、治安狀況及勤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所屬人員放假事宜,期全體警察同仁持續蓄積力量,一起守護台灣的安全與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