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導,肇事男患有憂鬱症與恐慌症,他服用安眠藥物後,於隔日2023年2月6日上午9時55分開車行經某十字路口時,不慎與對向、66歲老翁駕駛的車輛相撞,導致老翁當場死亡,該事故也波及週邊6輛汽車,造成7人受傷。
檢警調查發現案發路段限速60公里,肇事男卻超速,以時速108公里行駛,此外,肇事前一晚男子也曾服用含有安眠藥成分的藥物,不過男子堅稱自己無罪,表示服用安眠藥時沒有出現任何副作用,而且服藥後已經過一段時間才開車,體內幾乎沒有殘留藥物。
大田地方法院審理時,不採信男子說詞,認定他因服用安眠藥,處於難以正常駕駛的狀態,導致無法以適當的速度行駛,也無法正確操作車輛,進而發生車禍,但審酌他無犯罪前科、已與死者家屬和解,考量他在事故後殘疾,須倚靠輪椅生活,最終依危險駕駛致死罪,判處他3年徒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