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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污罪,遭裁定收押禁見。(鏡新聞)

陳重文涉貪交保200萬竟「勾串證人」 北檢抗告成功收押禁見

記者|郭妤

台北地院日前表示,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裁定陳重文以新台幣200萬元具保,當晚陳重文的兒子就帶200萬元到北院辦保;檢方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昨(20日)指出,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同條例第6條之1 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因此發回重開羈押庭。

高院認為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被告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之舉動,原審裁准陳重文以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又未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的平衡,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更新時間 2024.03.2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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