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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博士學位的施男,因不滿遭女同事封鎖,以電子郵件和明信片轟炸挨告。(示意圖,資料照)

遭女同事封鎖狂寄20封電子郵件 博士挨告跟騷賠27萬獲緩刑

記者|郭妤

判決書指出,施姓男子與原告曾是同事關係,2022年9月間施男發現LINE被女同事封鎖,心生不滿在2個月內接續寄送20多封電子郵件和1張明信片給對方,內容多為要求女方與他聯繫、表達被封鎖的不滿,以及對女同事的愛意,導致女同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最終選擇報警。

施男到案後坦承寄電子郵件和明信片,辯稱雖然有情緒性的詛咒或激烈用語,但無任何恐嚇用語,並稱雙方之前互動良好,難以認定女同事受到騷擾。不過台中地院一審認為,施男未以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在女同事已明示拒絕追求後,未尊重女方意願仍持續干擾對方,考量他無前科,依跟蹤騷擾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施男上訴二審,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施男犯後與女同事調解成立,並當場賠償27萬元,顯示已盡力彌補行為造成的損害,量刑基礎已有不同,加上女同事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緩刑2年,全案確定。

更新時間 2023.11.0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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