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撿到麥當勞點點卡,持卡消費價值1,279元的商品,被判罰8千元。(示意圖,翻攝自麥當勞官網)

撿到「點點卡」爽吃千元麥當勞 高雄女挨罰8千

記者|許行君

整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郭姓男大生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附近丟失皮夾,剛好被王姓女子拾獲,王女發現裡面有3,500元現金跟一張麥當勞點點卡,王女沒有將皮夾送至警局,不僅把3,500元的現金占為己有,還持點點卡到麥當勞消費,用卡內的儲值金及紅利點數共消費、兌換1,279元的商品。

而郭男事後發現自己的皮夾遺失、報警處理,郭男透過麥當勞應用程式,查詢自己點點卡內的餘額,卻驚覺點數和儲值金皆被清空,猜測是有人撿走自己的皮夾,警方前往麥當勞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透過總公司提供的消費明細,循線找到王女。

損失金錢的郭男對王女提告侵占罪,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說詞反覆,原本說皮夾是自己撿到,後又改口說是男友撿到、男友將點點卡交給自己拿去麥當勞兌換,不過王女卻無法清楚交待男友的詳細身分,被法官視為「幽靈抗辯」,不採信她的說詞,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金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鏡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10.26 16:09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