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陳男路上拾獲點點卡,欲用餘額付款,未料失主將錢轉出,雖未得逞,仍被依法判處5千元。(示意圖,翻攝自麥當勞官網)

男撿麥當勞點點卡「盜用卻餘額不足」 改付現仍遭判罰5千元

記者|徐如奕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2年2月28日上午8時許,行經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一路96巷口騎樓時,看到洪男的點點卡掉落在地上,於是將它撿起並到麥當勞查詢裡面餘額,發現還存有625元,心生侵占念頭。

陳男於同日晚上7時許,再持該點點卡到某家麥當勞,先儲值100元後,想連同原儲值金額用以支付700餘元的消費,未料洪男早於下午2時許將點點卡內餘額轉出,導致陳男無法結帳,改以現金1千元結帳,最後遭洪男報警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審理,發現陳男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只是拿點點卡給店員查詢餘額,不是要儲值,也沒有要用卡片付錢,強調自己當天是用現金1千元結帳;店員則表示,陳男並沒有查詢餘額就直接儲值100元,且洪男原先在點點卡塑膠套有貼上姓名貼,但領回卡片時,塑膠套已被拆掉,因此法官不採信陳男的辯詞,最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千元,可易服勞役5日。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01.16 21:09

更多新聞

counter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