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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仲彥涉詐領助理費入獄1年7個月後獲假釋。(翻攝自童仲彥臉書)

前北市議員童仲彥貪5萬助理費 入獄1年7個月今獲假釋

記者|徐如奕

判決書指出,童仲彥於2011年北市議員任內,利用蔡姓男子當人頭,以其存摺、提款卡和身分證影本製作公費助理聘書,詐領12萬3,842元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涉偽造文書罪,遭判5月,此罪可易科罰金。

經上訴,二審認定童仲彥實際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為5萬,改判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童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有不妥,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童仲彥去年3月25日發監至宜蘭監獄服刑,後移至八德外役監,他今年8月申請假釋,10月5日獲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由台灣高等檢察署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昨日經合議庭裁定童仲彥付保護管束,童仲彥今日結束1年7個月牢獄生活,已辦理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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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3.10.1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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