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葉姓警員在前年4月當街「大外割」制伏詹姓女教師。(翻攝畫面)

拒盤查遭大外割+上銬 女師千字文「如果我是葉警」洩心聲

記者|許行君

判決指出,2021年4月22上午8點47分左右,非洲鼓女教師詹慧玲在中壢後站街頭,邊走邊吃早餐,遇到葉姓警員以臨檢為由盤查,要求詹女告知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詹女多次詢問葉員盤查原因,並脫口「真的很蠢」,葉員都未明確告知合法攔檢、盤查的依據。

詹女拒絕盤查後要求離去,雙方發生口角,葉員竟以大外割拋摔制伏詹女,導致詹女右側前臂手肘擦傷、左側腕部擦傷、右側膝部擦傷,並將其上銬帶回派出所。事後雙方互告,葉員被提起公訴,一審於今年1月31日宣判,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以及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詹女在一審宣判當日透過臉書發表近千字的文章,指出「感謝庭上法官伸張正義,以及訴訟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而詹女也於25日再度針對此事發文,以換位思考角度推測葉員目前的心情,她認為葉員目前應該是處於很悲傷的狀態,並說明如果自己是葉姓警員,「會針對自己身為警察卻進行違法盤查的行為道歉」、「為整個事件造成的社會成本的浪費,向社會大眾道歉」、「給予詹老師合理的金錢賠償」等。

詹慧玲全文:

我很想換位思考,如果我是葉姓警員。

如果我是葉姓警員,我現在非常悲傷,因為我的世界崩解了,因為我的前途沒有了。我再也不能穿上這一套帥氣的警察制服了嗎?我很熱愛我的工作啊!

當警察那麼多年,從來沒出事,我也是照著那規矩上街,照著那規矩執勤,而且我備受認可與稱讚,我完成了很多英勇事蹟。

我一切依照我的職業習慣,以及學長、老師、長官、前輩的教導。

但是現在出事了,我到底哪裡錯了?

而且你們都走了,你們答應要幫我的。

你們當時也都支持我這麼做的,不是嗎?

我有再三的確認了。

但是,陳長官你現在去了台東,甘所長,你也調職了,你們繼續當警察,而我呢?為什麼是我?你們不是都這樣做嗎?為什麼你們沒事?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成為社會的笑柄?

我得要去坐牢。

你們那時候為什麼不阻止我?

我現在真的後悔了,可是我能怎麼辦?我要去道歉嗎?我是不是應該去上訴?如果我道歉了,承認我錯了,我的罪刑可以減輕嗎??

一切都還來得及嗎?我的人生就這樣毀了嗎?

我不甘心。我很孤單,我很痛苦,我對不起我的家人。

如果我是葉姓警員,

為了彌補這整起事件造成的傷害,我會請我當時的局長、所長,當時對詹老師進行手鐐、腳銬、違法羈押的同仁一起公開跟社會大眾以及詹老師道歉。

我會發表道歉聲明。

我會針對自己身為警察卻進行違法盤查的行為道歉!

對老師進了派出所之後,警所同仁所進行超乎比例原則的羈押行為道歉!

為整個事件造成的社會成本的浪費,向社會大眾道歉!

為本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人們對警察不信任加深的現況道歉!

而且,我以及同仁必須給予詹老師合理的金錢賠償。

我即將入獄服刑,承擔我應有的法律責任。

我期望警察同仁、學弟、學長不要再步我的後塵。要因此事件而有所警惕。違法臨檢的事情不要再發生。我們學習到的那一套臨檢手法停止再做了。

如果我是葉姓警員,我希望我有勇氣面對社會大眾,祈求人們與詹老師的原諒,我希望我的道歉可以縫合人們長期以來被警察違法臨檢的集體傷口,弭平人們與警察之間造成的對立與不信任。

這樣我就不會帶著愧疚入獄。這樣,我所承受的牢獄懲罰,才能更彰顯他的意義與價值。

如果我是葉姓警員,我覺得我應該這麼做。

★《鏡新聞》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02.25 15:44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