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高雄黃姓男子酒後駕駛BMW,毀一家4口幸福生活。(資料畫面)

BMW男害一家1死3傷「曾嗆酒駕=殺人」 二審加重判9年10月

記者|張憶漩

2021年底,高雄愛河旁的河東路發生車禍 ,當時遭撞的范姓女子一家四口正在過馬路,準備去看燈會,卻遭到酒駕的黃姓駕駛撞飛,其中范姓女子傷重不治,林姓丈夫及2女兒重傷,事後肇事黃嫌酒測值高達1.24毫克,被依殺人罪起訴。

一審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死裡逃生的林姓丈夫坐輪椅出庭,控訴黃男假意和解,私下卻搞脫產,淚灑法庭要求法官重判肇事駕駛,另外也對黃男提出求償3549萬餘元的民事訴訟;檢方則指出,黃男曾在臉書張貼評論「為什麼這種事情(酒駕)還是天天發生,別人的孩子別人的生命就死不完嗎?! 無能的政府和笨色(垃圾)立委們,還在堅持0.75以上才以殺人罪起訴嗎?!」等文字,過去也有2次酒駕前科,卻貪杯又不顧友人勸誡執意上路,具不確定殺人故意。

但高雄地院認為,黃男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2022年7月宣判,改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月;二審今(8日)上午宣判,撤銷原判決,依酒駕致死等罪改判9年10月。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3.02.08 14:49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