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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還稅於民 社福團體:「普發」助弱勢

記者|范益華、呂紹伯

身障工作者陳青琪:「我幫你指揮,不讓你踢到那個冰箱,右邊啦,好,停,到了。」罹患小兒麻痺的陳青琪,坐在輪椅上指引方向,因為先生葉銘利雙眼完全看不見,只能邊聽指令,邊從冰箱拿出食材,再一路順著牆壁摸進廚房。

一家四口三餐中的蔬菜,部分是葉銘利的老父親在山上自有地種的,能因此省下一些買菜錢,但也是因為老爸爸的這塊土地,讓他們一度被畫出低收入戶補助範圍之外。陳青琪:「我原本的戶籍是在新北市,我在新北市的時候,我是沒有辦法申請低收入戶的,因為我先生他爸爸有那個水源保護區的地,像我那麼重殘,我先生又看不見,我們也不可能回去耕種,20歲我們就有投票權,我們就是獨立的個體嘛,那為什麼我們在算這個津貼的時候,會是又跟父母合在一起(界定)?所以就是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制度。」

後來把戶籍遷到台北市,因為財力界定標準放寬,才勉強擠進低收入戶的補助窄門,但夫妻倆靠著按摩和演講工作維生,月收入加起來大概2到3萬塊,這筆錢要付房租、養2個小孩,日子真的不容易,如今政府的超徵稅收中,將拿出最多1,800億元還稅於民。

陳青琪:「如果是稅收的收入要發給全民,那還是就是齊頭發,是比較,我覺得比較公平啦,因為他們真的也都是認真工作,才有這些收入,(製作)那些券又浪費行政費,其實我覺得那個發現金就好了,直接入戶頭,省下來的這些印製費,還可以照顧更多人。」

坦言之前政府發放的五倍券,除了許多小吃店家不收,也不能拿來繳水電費、健保費,對弱勢族群生活支出的幫助有所侷限,既然這回超徵稅收,要讓全民共享,倒不如花點巧思,加碼新方案。

陳青琪:「譬如說企業主或者是一般比較有錢的人,他如果選擇他不要領,他願意捐出來,我覺得這也都是可以去先調查的,搞不好他可以指定捐給哪個單位,或是捐給哪個人,我覺得這也是一個方式啦。」

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巫彥德:「我覺得普發其實對弱勢是比較有幫助的,一樣還是可以發給他(每個人),然後讓他自己去做選擇,但是我覺得政府可以多做一些鼓勵性的部分,他也可以推薦說他覺得不錯的團體,有一種做法就是加碼嘛,就是說如果你捐多少,政府也跟著捐多少。」

長期接觸弱勢族群的巫彥德不諱言,被排除在低收入戶之外的弱勢者大有人在,有些弱勢家庭只剩老舊住所可以依靠,卻因為擁有不動產無法獲得救助,成了最富有的窮人,更別說那些真正在街頭角落,默默喘息的無家者。

無家者(無家者驛站):「我沒辦法上班啊,我就是身上有病痛啊。」無家者(無家者驛站):「自己吃飯都不夠了,還有錢去租房子喔。」找不到長期穩定的工作,無力負擔房租,也沒辦法申請中低收資格,這些無家者只能在社會洪流裡載浮載沉,最大的問題就出在被美化的超低貧窮率。

巫彥德:「台灣的中低收入戶的人口大約是2.6%,那其實是世界第二低的,並不代表台灣是一個特別不貧窮的國家,而代表的其實是台灣是一個很多弱勢者,沒有進到中低收,這個所謂的法定貧窮者的範圍之中,(無家者)他為什麼沒有被納入整個《社會救助法》理面,就是被列成中低收,比較大的還是跟家戶合計(有關),他也沒有明顯的就是說身心障礙,所以他也會被試算一個所謂虛擬所得,就是因為你只要是勞動力,你就有一個虛擬所得在。」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110年的資料顯示,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分為五組,其中最低20%的所得分配比只有6.58,但最高20%的卻有40.45,貧富差距擴大到6.15倍,甚至創下10年新高,而台灣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6萬元,財政部按照中位數60%,公告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為19.6萬元,成為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只是界定門檻不夠完善,讓不少弱勢者成了被遺忘的一群。

巫彥德:「政府需要察覺這件事情,察覺說我們的法律其實限制太多人,讓很多應受幫助而未受幫助的人,他被畫在這個《社會救助法》之外,政府應該去調查說有多少人送件,但是他們卻沒有通過(低收入戶申請),那沒通過的原因是什麼?」

與其一味聚焦在發現金好,還是振興券好的議題上,政府確實掌握弱勢者所面臨的實際困境,重新檢視舊有制度是否不合時宜,避免錯漏了真正該救濟的對象,才是治本之道。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更新時間 2023.01.0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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