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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最近審理一起浴室滑倒案件,最後判決事發飯店免賠。(示意圖)

婦洗澡滑倒求償295萬 飯店免賠原因曝光:她沒放防滑墊

記者|饒偉生

張姓婦人指控,她2018年與友人入住義大天悅飯店,晚間至浴室淋浴間洗澡,沖洗完畢將腳踏上淋浴間外置放之腳踏巾時,竟突然全身往前滑倒,造成左肱骨頭頸閉鎖性骨折等傷勢,因此提告請求飯店給付醫療費、看護費、慰撫金等275萬餘元,另請求2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天悅飯店抗辯,飯店各房間、設施及相關標示,均比照「星級旅館建築評鑑作業要點」之規定,且其浴室、淋浴間、浴缸皆設有安全扶手,並擺設腳踏巾及防滑墊供客人使用,浴缸水龍頭上方及淋浴間門上也有張貼警告標示,張女淋浴前可能未將防滑墊置於淋浴間外地上,才導致意外發生,與其無關。

高雄高分院審酌,事發浴室空間不大,備有腳踏巾、防滑墊等設備,已合於我國一般飯店房間浴室內防滑要求,且淋浴間內牆壁設有安全扶手,淋浴間出口玻璃隔板及浴室門口有金屬握把及門把,有相當抓扶設備可供使用,達到避免滑倒的目的。

天悅房務部經理也出面證稱,天悅在客人入住前會備妥腳踏巾及防滑墊等防滑設備,且腳踏巾購入時,皆由員工打濕雙腳親自測試防滑功能,並會定期檢視、汰換,自他2017年任職以來,天悅並無發生其他人在浴廁滑倒事故。

由於張女未舉證她入住後至洗澡前,是否曾向飯店反應浴室地板不乾燥,加上她步入淋浴間過程也沒有任何滑倒通報紀錄,法官因此認為,這更能證明,飯店旅客在相同設備環境下,發生跌倒機率甚微,且張婦無法舉證其傷勢與飯店服務間有因果關係,經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張女上訴無理由,9月底判決駁回,還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2.10.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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