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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私刑拘禁無罪 竟因高嘉瑜「沒求救」

記者|趙翊絜、施幼偉

陳情民眾:「騙我們說是30幾萬,他就是用這種方式咬套殺。」林秉樞一審宣判後隔天,高嘉瑜打起精神接受民眾陳情,但遭到家暴的陰影,依舊揮之不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我的手機在他的手上,然後被迫不能穿衣服,在這種情況之下要如何逃出飯店?」

哽咽回想被囚禁虐待的當下,高嘉瑜再三強調,當時是被林秉樞拘禁在飯店裡,完全無法脫身,她更批評一審法官,忽略了客觀事實。林秉樞遭到檢方以私行拘禁罪,求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過法官認為當時飯店員工遞冰塊時,高嘉瑜並沒有求助因此不論罪。

律師黃帝穎:「不一定是要用強制力的方式,因為被害人是女性在過程裡面,她裸身,就大概難以逃脫他(林秉樞)的實力支配掌控。」一審宣判結果,法官認定林秉樞違反13項罪名,其中偽造文書罪,還被細分為違反7項,只是私行拘禁不成立,原告無法接受。

律師黃帝穎:「在二審接下來會實質認定,因為在最高法院的見解,只要是用非法方法將她這個被害人,致於加害人的實力支配之下,事實上就會構成(有罪),所以它是實質去做一個認定。」女立委遭到痛毆成傷,林秉樞只要付78萬易科罰金,應執行傷害罪8個月,也幾乎跟他的羈押期抵銷,換句話說,林秉樞幾乎免關,高嘉瑜表示會上訴到底,替自己討回公道。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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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2.10.0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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