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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法」管平台 PTT:資源少、等同命令關站

記者|林耿賢、余家緯

敲敲鍵盤,網路上說說話、發布影音內容,NCC要納管,舉辦第3場公聽會,傾聽平台業者看法。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假設有人在平台上面張貼某候選人論文涉及抄襲,同一時間又有人貼文這位候選人沒有抄襲、他是原創,這兩篇文同時存在我網站上,我要怎麼處理?」

針對論文門,真假訊息也被討論。《數位中介服務法》第22條,每位民眾可以檢舉假訊息,被檢舉者不服可提出賠償。陳建仁:「我們最後只會選擇一律刪除以求免責,這對台灣網路言論自由會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就連鄉民最關心的PTT,言論自由備受考驗。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台,就等同於命令PTT關站是相去不遠。」NCC綜規處科長劉佳琪:「(歐盟針對)線上守門人當然有社會問責,我們規範目的在這裡。」

PTT也針對法條中第27條提出質疑,使用者反覆張貼違法內容,平台得先警告才能暫停服務。許哲仁:「等於給予這樣的人,或者某些組織的每一個人,或每個帳號,都有兩波散布明顯重大違法內容的機會。」NCC與業者互相對話,期盼讓草案更完善,學者也有不同意見。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翁曉玲:「我認為它不要急著推,要跟民眾、業者多溝通,要把真正未來歸管的做法講清楚。指定平台業者,超過有230萬用戶的業者,有更高的管制義務,要把業者名單至少要列出來。」

法條名定,使用者超過230萬人的平台業者都要受歸管,不過網路世界無遠弗屆,NCC如何管?法條恐怕還有許多模糊空間。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更新時間 2022.08.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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