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盜國安密帳近兩億 劉冠軍買台積電股「不沒收」

記者|許致誠、顏凱勗

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22年前犯下震驚全台的國安密帳案,去年遭高檢署發布通緝,國安局也對他提出民事求償,但如今法院判決引發爭議。位在木柵的這棟別墅,是劉冠軍1998年以妻子的名義用3,800多萬購入,但在國安密帳案件爆發後遭到檢方聲請沒收,如今別墅長滿雜草、廢棄多年,門前還貼著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劉冠軍的家人受到牽連,全家隱姓埋名不知去向。

原來1995年到2000年間,劉冠軍在國安局擔任出納組長,負責管理「奉天」、「當陽」機密帳戶和裡頭的30億基金,卻監守自盜,私吞近2億公款,犯行曝光後,他逃亡中國,豪宅跟1.5億也遭到沒收。

不過當年劉冠軍還留下大量股票,卻被法院認定不是犯罪所得,2000年他曾匯款6千多萬到自己的帳戶,再用來購買台積電股票100張,如今暴漲超過20倍,現值約1.2億,法官認為這筆錢資金來源不明,所以裁定不沒收。

財經專家胡采蘋指出:「他的財產裡面就已經有挪用公款的財產,法官不可以說他家裡本來就有錢或怎樣,這個非常扯。」

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庭長黃于真表示:「檢察官在執行未扣案犯罪所得,可以按照職權就被告上開所有的財物為追徵。」士林地院強調,劉冠軍私吞公款,雖然股票難以認定是犯罪所得,還是能以追徵的方式扣押,不過過程中這2多年損失的利息,恐怕還是得由全民買單。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2.05.03 14:27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