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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4任總統特赦8次 韓豫平刑責「罕見」一併免除

記者|趙翊絜、許家勝

曾獲特赦者蘇炳坤:「去醫院那個腳鐐是扣著,一條繩子拉著,人家看到,有人跟我比,你這壞蛋。」回想起兩年多的冤獄日子,還是心有不甘,他是2000年,曾經獲得前總統陳水扁特赦的蘇炳坤,當時被指控持刀搶劫銀樓,入獄超過900個日子,最後因為證據不足,2018年高院再審,判他無罪。

曾獲特赦者蘇炳坤:「沒有犯罪去被關兩年多,你看看。」其實蘇炳坤案,是我國總統使用特赦後,獲得再審改判無罪的司法首例,根據統計,前總統蔣中正任內有三次特赦,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27人,而陳水扁任內,特赦宗教良心犯,以及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現任蔡總統則是特赦布農族人王光祿,加上這次國軍少將,4任總統總共僅有八次特赦。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特赦)維持住了貪汙治罪條例不修,維持住了加金菜的制度不變,然後糾正了一個司法的錯誤。」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希望蔡總統做完這個動作之後,還有對國軍應該有的支持,不能只有嘴巴說,應該要具體的行動。」

事實上根據憲法規定,特赦適用於「救濟司法之窮」,或是刑罰過苛,被告可以利用司法權,提出再審非常上訴,但是回歸司法面,就算總統使用「行政權」,也不代表被告一定會被「免除刑責」。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有些總統他是做免刑不要再關了,有些案件提免刑的赦免,並不是主張他是無罪清白的。」

以美國來說,總統卸任當天,赦免審查委員會,會提出"冤獄案"讓總統審酌,不過相較於我國特赦案例少,如今韓豫平獲得史上第八次特赦,兩人罪刑均宣告無效,在司法史上更顯得非常罕見。

更新時間 2022.04.2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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