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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輸入賣家注意商品描述 避免侵害著作權

記者|蔣欣倫、洪偉韜

靠著毒辣眼光,專挑時尚設計的限量鞋款,歐先生經營平行輸入生意,已經超過3年,他不用負擔代理商關稅等成本,再以市價賣出,賺取價差。賣家歐先生:「美國的訂價的原價大概是300美金,大概(台幣)9000多塊上下,然後因為它在售,在台灣如果在售的話,炒價有到1萬3 、1萬4台幣上下的那個水準。」

近年來很多仿冒品,掛著平行輸入,後頭還寫著「原單」或「尾單」,其實所謂的原單,就是生產工廠,以原廠材料私下加工,做出產品後,再低價賣給消費者,而尾單就是工廠多生產的商品,偷轉賣到市場,說穿了都是假貨,避免成為冤大頭,歐先生這樣建議。

賣家歐先生:「知名的購物網站他都是可以讓你直接線上刷卡,如果你真的收到貨品有問題,他也是提供你30天可以做免費的退款。」

平行輸入就是俗稱的水貨,與公司貨的差別在於,原公司有沒有授權代理銷售,平行輸入是由貿易商或個人,從國外的店直接進口到台灣販賣,關稅成本相對低,因此售價也便宜,但大多沒有售後服務,或保固年限,而平行輸入,經過經濟部裁定,雖然屬於合法交易行為,但還是有可能涉及違法。

律師梁恩泰:「不要使用到國外的商家或者是台灣的代理商,所使用的圖片、文字以及商標,這樣子有可能會有侵害著作權之虞。」

律師提醒賣家,避免使用專賣代理等,容易誤導消費者的描述,採製造廠商商標,或產品商標廣告標示,以及用自己拍攝的商品照,和代理商做出區別,都能避免誤踩著作權的地雷。

更新時間 2022.04.2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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