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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行政院已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尚餘千億預算! 政院拍板紓困特別條例延至明年6月底 

記者|鏡新聞

羅秉成表示,依特別條例規定,原條例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月30日屆滿,但得經立法院同意予以延長。有鑑於疫情在國際間仍屬嚴峻,且國內疫情發展變化快速,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以及醫療量能等,皆有持續採行與整備的必要,並得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

羅秉成指出,基於疫情發展變化難測,延長期間的長短應從寬考量以為因應,行政院依法提請立法院考量上述國內外疫情發展情形,同意將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間皆延長1年,至明年6月30日。原經立法院通過,總額共新台幣8393.39億的特別預算,至今尚餘約1300多億待執行,為配合特別條例的延長時間,特別預算的施行期間有一併延長的必要,以利繼續做為特別條例各項待執行措施的支應使用。

經綜合評估,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皆有延長1年的必要,但目前仍以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為優先考量,現階段暫無提出增加特別預算總額的修法需求,政府將視未來疫情發展情形,適時做出適當因應。

更新時間 2022.04.1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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