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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警破海上安毒案 「未列冊線民」控領嘸獎金

記者|趙翊絜

攝影|施幼偉

一看到目標漁船,兩艘海巡艦艇立刻前後包夾登船攔檢,搜出一袋袋黑色塑膠袋,美工刀劃開,裏頭全是毒品安非他命,嫌犯一共走私1,457公斤安毒,市價高達35億。

緝毒小組向上溯源,發現幕後主嫌竟然是蘭嶼分駐所的李姓所長,因為負債上千萬無力償還,他和運毒集團勾結,從柬埔寨走私毒品,最終被判刑7年6個月定讞。

不過詭異的是,案發後竟有一名自稱是「線人」的男子提起訴願,要追討檢舉獎金800萬,但法官翻閱卷宗裡面,根本沒有他的檢舉筆錄,因此駁回,他不放棄再打行政官司,又向監察院陳情。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蕭瑞豪:「(線民)為甚麼他會知道,多數來講可能是有參與的,那有參與案件來講他才知道案件的機制,那本身來講他才能提供具體的時間、地點、對象供警方做清查。」

原來檢舉人要領取到緝毒獎金有限制,檢舉內容必須自己提供,不可以從公務人員口中得知,更不能是共犯,因為通常破獲大量毒品案,檢警調幾乎都是靠線人提供線索,為了怕洩露線民身分,通常會保密到家。

新北市刑大大隊長蕭瑞豪:「我們很多例子裡面,其實都我們都懷疑事實上這是因為毒品所引發的動機,而造成最後被殺的結果。」線民反其道而行,冒著生命危險陳情要獎金,意外揭開緝毒獎金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2.04.0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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