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高雄市26日晚上7點多發生酒駕事故,肇事駕駛被查出先前已有2次酒駕前科。(警方提供)

高雄BMW男3度酒駕撞1家4口 陳其邁「人神共憤」籲重判

記者|林坤緯

高雄市新興分局於26日晚間7點20分獲報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發生車禍,黃男駕駛BMW自小客車撞上范姓一家四口,其中37歲的媽媽送醫後仍傷重身亡,爸爸與13歲小女兒為頭部、手腳多處擦挫傷,15歲大女兒則為雙腿小腿骨折、臉部撕裂傷、全身多處擦傷以及全口牙齒掉落。

案發後黃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竟高達1.24,調查後也發現黃男當天下午4點多在鹽埕區的某咖啡店,自備威士忌並與朋友一同飲酒,並在晚間7點左右貪圖方便,選擇自行開車返回在小港的住家,才釀成重大事故。

警方也發現,黃男於民國95年、98年都有過酒駕被取締的紀錄,並非首度酒駕,且目前並無汽車駕照,因此全案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黃男也於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陳其邁從警方獲報相關消息後,第一時間便指示酒駕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局應從嚴、從速依法偵辦,決不寬貸。也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希望能藉此以儆效尤。

警方指出,由於黃男貪圖方便導致他人死傷、犯行嚴重,新興分局將建請雄檢將黃嫌聲請羈押,並追究鹽埕區該咖啡店並未幫忙規勸、攔阻,另外也會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開罰黃男所有的違規行為。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1.12.27 09:09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