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犯案後,立刻跑回停在路邊的銀色轎車,接著加速離開山區,第一時間車牌就被拍了下來,警方即刻以車追人,意外發現車曾出現在高雄,不過追查出現瓶頸,因為這輛車是槍手買來的「權利車」。
槍手交易過程,選在沒有什麼監視器的重劃區,手上還拿著假證件,製造斷點,手段相當狡猾。
警方調查,林姓女車主把權利車賣掉後,桃園車商又賣給一名高雄人,案發前一天,21日晚上這名中間人再賣給槍手10萬塊,槍手從高雄開到新店行凶,車輛用完就丟,權利車變成關鍵斷點。
車行業者:「當我犯案完以後,我就可以隨意地把這部車丟棄在任何地方,因為任何的追蹤,不會追蹤到使用者的名下,如果警察在追查的話,只能查到這部車可能就是前一個車主。」
權利車怎麼來?一般是車主欠銀行錢無力償還,把車賣掉換現金,因為有債務無法過戶,所以車籍還在原車主上,不過車輛動向不明,使用者是誰也不知道,轉很多手很常見,優點只有便宜,但潛在拖吊風險。
車行業者:「貸款中的車子還沒繳錢的,貸款公司都會去追查,有錢就可以買,當然要有管道,就是說你剛好要遇到某個地方,他有願意出售這個權利車。」
還記得今年2月台南小弟槍殺大哥,連轟7槍,逃亡過程就是使用權利車,還不斷變換車牌,躲避查緝。
儘管權利車成了犯罪情節重要一環,但警方不是只會以車追人,還是可以透過其他偵查方法,突破障礙找出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