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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居大不易,租房雙方都得睜大眼睛。(示意圖,資料照)

知名房東張淑晶定讞入獄! 「找假房客偽造文書」判刑8個月

記者|張憶漩

攝影|楊子磊

2014年,張淑晶的男性友人黃鐸向范姓女子承租新北市的一棟3層樓透天厝,在未通知且取得房東范女同意的情況下,由張淑晶出資,擅自將房屋改建為多間套房轉租出去,以此牟利。房東發現房屋牆壁破損,要求返還房屋,遭張女等人拒絕,房東無奈,於年底提起民事訴訟,並於隔年4月勝訴。

不過,張女與黃男持續霸屋,多次提起再審、第三人異議等方式拖延強制執行程序。房東請求法院點交,法院民事執行處事務官於2017年10月3日上午到場,不料張女、黃男兵行險招行,讓公司張姓員工等人佯裝套房房客,持3份不實租賃契約書現身,表示租約皆在爭訟前成立,事務官只得在執行筆錄寫下「本件承租人提出……,故今日無法點交。」房東識破後提告,張女、黃男連同張姓員工等人遭起訴。

新北地院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張女判刑8月、黃男7月、張姓員工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張女與檢方雙方皆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後,於8月17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 2021.10.1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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