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傻眼!台中一名女子小芳(化名)在2024年3月15日凌晨因酒醉倒臥在夜店外人行道上的花圃旁,然而男子阿豪(化名)竟趁著小芳意識不清,將其扶上計程車一起前往阿豪的住處,隨後阿豪在住處內性侵得逞,事後小芳感到下體疼痛,雖然意識不清,但感覺有被做「傳教士」體位,而且私密處還飄出一股臭味,因此察覺有異,報警提告。阿豪最終被判3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傻眼!台中一名女子小芳(化名)在2024年3月15日凌晨因酒醉倒臥在夜店外人行道上的花圃旁,然而男子阿豪(化名)竟趁著小芳意識不清,將其扶上計程車一起前往阿豪的住處,隨後阿豪在住處內性侵得逞,事後小芳感到下體疼痛,雖然意識不清,但感覺有被做「傳教士」體位,而且私密處還飄出一股臭味,因此察覺有異,報警提告。阿豪最終被判3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4年3月15日凌晨小芳醉倒在一家夜店外人行道的花圃旁,然而阿豪見狀竟心生歹念,將小芳扶上計程車,一起回到阿豪住處,並在沙發上性侵得逞。後來小芳的友人接到夜店員工通知說小芳醉倒在花圃,友人因此傳訊息連絡小芳,阿豪看見後就提供住處地址,友人才到現場將其帶到飯店休息。
事後,小芳清醒後感覺下體疼痛,有印象被帶到沙發上,再加上私密處有一股異味,因而詢問友人發生什麼事?友人透露小芳被阿豪帶回家,才驚覺性侵報警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