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路配徐春鶯等人涉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及詐欺等案件,今(11)日上午宣判,認定徐春鶯長期與中共相關人士往來,並接受中共政黨、行政機關派遣人員指示,在我國總統、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支持特定候選人、動員陸配群體助選,另涉非法辦理兩岸匯兌、以不實文件詐貸及協助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台等犯行,法院分別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法院還在判決理由中點名徐春鶯等人紊亂民主社會秩序,惡性非輕,因此予以重判。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路配徐春鶯等人涉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及詐欺等案件,今(11)日上午宣判,認定徐春鶯長期與中共相關人士往來,並接受中共政黨、行政機關派遣人員指示,在我國總統、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支持特定候選人、動員陸配群體助選,另涉非法辦理兩岸匯兌、以不實文件詐貸及協助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台等犯行,法院分別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法院還在判決理由中點名徐春鶯等人紊亂民主社會秩序,惡性非輕,因此予以重判。
法院指出,徐春鶯原為大陸地區人民,後取得我國國民身分,長期投入陸配事務,並擔任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中華兩岸婚姻聯盟理事長,在國內陸配群體具有一定政治影響力。鍾錦明則擔任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及婚姻聯盟秘書長。兩人因長期服務陸配家庭,頻繁往返兩岸,並先後與中共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以及中共民革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建立聯繫。
法院認定,楊文濤屬中共行政機關派遣人員,孫憲則屬中共政黨派遣人員,依反滲透法規定均屬「滲透來源」。徐春鶯、鍾錦明卻未拒絕相關指示,反而持續向對方彙報國內陸配領導人參政情況、活動及言論,並共同討論如何擴大陸配群體在台灣的政治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