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仙塵爆案纏訟11年迎重大逆轉!消基會協助98名受害者提起首波團體訴訟,高等法院今(28日)二審改判,原本一審獲判免賠的八仙樂園也須負起責任,與負責人陳慧穎連帶賠償2億1486萬餘元;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公司及呂忠吉則須賠償6億8202萬餘元,全案合計判賠8億9688萬8216元,可上訴。
八仙塵爆案纏訟11年迎重大逆轉!消基會協助98名受害者提起首波團體訴訟,高等法院今(28日)二審改判,原本一審獲判免賠的八仙樂園也須負起責任,與負責人陳慧穎連帶賠償2億1486萬餘元;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公司及呂忠吉則須賠償6億8202萬餘元,全案合計判賠8億9688萬8216元,可上訴。
這起震驚全台的悲劇發生於2015年6月27日晚間,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大量彩色粉塵在舞台前方遇熱源引發爆燃,瞬間陷入火海,造成15人死亡、逾400人輕重傷。事後主辦人呂忠吉遭判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2023年服刑期滿出獄。
消基會協助受害者及家屬提起兩波團訟,首波98名被害人求償26億餘元。一審士林地院認定玩色、瑞博及呂忠吉應負賠償責任,但認為八仙僅提供場地,並非活動共同主辦者,因此判八仙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