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在憲兵訓練中心服役的現役憲兵,因想處理私人事務,竟未經長官核准,擅自盜用分隊長及輔導長印章,在請假外出單上蓋印,偽造已獲准外出的假象,再持偽造請假單騙過大門衛兵順利離營。案經查獲後,士兵坦承犯行,新北地方法院依盜用公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一名在憲兵訓練中心服役的現役憲兵,因想處理私人事務,竟未經長官核准,擅自盜用分隊長及輔導長印章,在請假外出單上蓋印,偽造已獲准外出的假象,再持偽造請假單騙過大門衛兵順利離營。案經查獲後,士兵坦承犯行,新北地方法院依盜用公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指出,被告為憲兵訓練中心學生第二大隊第五中隊預財士,案發時負責伙房監廚、理貨及菜量協調等勤務。114年6月11日上午,因欲外出處理私人事務,在未取得分隊長及輔導長同意情況下,前往大隊辦公室盜用2名長官印章,蓋印於請假外出報告單上,藉此偽造已完成請假程序。
同日中午12時55分左右,被告持偽造的請假單向營區大門衛兵出示,成功騙過警戒人員後離營外出。約35分鐘後,再透過不知情的廚師協助開啟營區北側門返回部隊,全案事後遭查獲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