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警分局一對警察同事遭元配指控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元配跨海、跨縣市蒐證,甚至「登堂入室」拍下兩人共處一室的畫面,憤而求償60萬元,一審遭法官駁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做出二審判決,認定兩人雖有曖昧對話,但女警多次勸導男方回歸家庭,且「修手機」的辯詞獲法官採信,駁回人妻上訴,全案定讞。
屏東警分局一對警察同事遭元配指控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元配跨海、跨縣市蒐證,甚至「登堂入室」拍下兩人共處一室的畫面,憤而求償60萬元,一審遭法官駁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做出二審判決,認定兩人雖有曖昧對話,但女警多次勸導男方回歸家庭,且「修手機」的辯詞獲法官採信,駁回人妻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原告黃姓人妻與林姓男警於2015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黃女控訴,與丈夫同在屏東警分局任職的鄧姓女警,明知林男是有婦之夫,卻在2023年11月至12月間,與林男傳送「抱完你要下車我也捨不得」、「我整個腦子都是你」等親暱訊息。
最讓黃女崩潰的是,她還在丈夫手機中翻出鄧女傳來的曖昧告白,內容包括:「如果你一無所有,我會好好保護你」。黃女更親自出馬「抓猴」,在2023年12月某日傍晚,目擊丈夫進入鄧女住處,她隨即衝入屋內拍下兩人共處畫面,認為兩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侵害她的配偶權,憤而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