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一名越南籍逃逸移工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帶回花壇分駐所查證身分時突然掙脫逃跑,導致員警跌倒受傷,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法官認為,從監視器畫面來看,被告只是掙脫逃跑,並未積極揮拳、攻擊或衝撞員警,主觀上是為了脫逃,而非妨害公務,因此判決無罪。判決曝光後在網路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痛批「恐龍法官」、「警察白忙一場」,也有人認為法院是依法判決,真正問題在警方未上手銬及妨害公務罪的法律構成要件,相關熱議不斷。
彰化一名越南籍逃逸移工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帶回花壇分駐所查證身分時突然掙脫逃跑,導致員警跌倒受傷,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法官認為,從監視器畫面來看,被告只是掙脫逃跑,並未積極揮拳、攻擊或衝撞員警,主觀上是為了脫逃,而非妨害公務,因此判決無罪。判決曝光後在網路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痛批「恐龍法官」、「警察白忙一場」,也有人認為法院是依法判決,真正問題在警方未上手銬及妨害公務罪的法律構成要件,相關熱議不斷。
判決指出,今年4月25日下午,越南籍段姓男子逾期停留成為逃逸移工,因駕車超越停止線遭警方攔查,員警依法帶回花壇分駐所查證身分。
警方當時尚未替段男上銬,抵達派出所後,段男突然掙脫企圖逃逸,雙方拉扯間一起跌倒,造成承辦員警嘴唇撕裂傷及右膝擦挫傷,因此遭檢方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