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1名林姓人妻,因為其名下供黃姓丈夫平日使用的車輛需要進行行車紀錄器檢測,意外發現先生外遇的事實,不僅錄到黃男與謝姓小三露骨的對話內容,對方甚至囂張提及「帶回去跟你老婆吵架」,另根據ETC行駛紀錄,丈夫往返小三住處高達107次,林女一怒之下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新竹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林女40萬元。
新竹1名林姓人妻,因為其名下供黃姓丈夫平日使用的車輛需要進行行車紀錄器檢測,意外發現先生外遇的事實,不僅錄到黃男與謝姓小三露骨的對話內容,對方甚至囂張提及「帶回去跟你老婆吵架」,另根據ETC行駛紀錄,丈夫往返小三住處高達107次,林女一怒之下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新竹地院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林女40萬元。
判決指出,林女與黃男2014年9月結婚迄今,婚姻關係仍在續存中。不過林女從去年1月底開始察覺異狀,丈夫不僅時常藉故延遲返家,在家時也幾乎每天都獨自帶著手機進廁所長達1到3個小時。
而真正被林女找到丈夫外遇的事證,是因為登記在她名下、平日供丈夫通勤的車輛須進行行車紀錄器檢測,因此林女去年6月調閱行車紀錄器內容,沒想到竟發現丈夫下班後並沒有直接返家,而是前往與謝姓小三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