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周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被控把兩人的「愛情動作片」上傳到「X」個人頁面,讓廣大網友「共賞」昔日恩愛。他上法庭時大打苦情牌,辯稱影片「沒露臉」且已刪除,但法官不買帳。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日前仍依無故散布性影像罪,裁定維持原判有期徒刑3個月,不予緩刑,讓這名渣男終生背負犯罪前科。
判決指出,2024年4月周男與女友沉浸濃情蜜意時,周男操刀拍下兩人的愛情動作片,不料,同年6月,兩人分手後,周男未經同意,逕自將這段影片刊登在自己的「X」個人頁面,讓追蹤者與不特定網友免費觀看。直到女方的朋友在網海上「意外撞見」這部動作片,趕緊通知當事人,整起事件才鬧上法院。
一審簡易判決依「無故散布性影像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但周男不願背負前科,上訴二審尋求緩刑。他在法庭上使出渾身解數辯稱,該影片並沒有拍到臉部,根本看不出是誰,且他得知女方不爽後,第一時間就刪片了,表現出滿滿的「誠意」。周男甚至倒打一耙,抱怨女方至今還在網路上對他進行情緒性攻擊,主張自己並非單方面加害,試圖淡化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