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去年7月20日搭機回國時,竟然異想天開,躲在班機廁所內偷抽電子煙,後遭空服員發現,於班機落地後向航空警察局報案,陳男警詢時也坦承不諱,遭航警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他一時失慮,且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做出緩起訴1年處分,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據了解,陳男搭乘星宇航空JX-721班機,從越南胡志明市返國,當天下午3點多,在飛機飛航途中,陳男竟然躲進廁所內偷抽電子煙,遭空服員發現,並在班機落地後,向航警局報案。
陳男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因班機起飛前,工作人員即宣布禁止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器材直至開啟艙門止,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相關公告,電子煙亦屬限制使用範圍,因此航警依違反《民航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罪嫌,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