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認「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違憲 行政院今提釋憲及暫時處分

作者|鏡報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兩項法案,行政院21日通過明年度總預算,但未編列上述兩案的相關預算。行政院今天(22日)今天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針對立法院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兩項法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表示,政府對於照顧國軍、提升軍人待遇不遺餘力,今年4月已調增各官階官士兵的志願役勤務加給,而立法院以這兩項法案增加政府支出,不只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責任政治,且短時間內二度加薪,還將造成軍警文職併用的機關,薪資結構的失衡,對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也會出現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因此,行政院今天已經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李慧芝指出,35年前,以國民黨為多數的立法院,也曾作出決議,要求行政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同為國民黨的行政院前院長李煥在1990年2月10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最終大法官做出第264號解釋,明白指出立法院的決議是「就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70條的規定,因此認定與憲法規定牴觸,宣告違憲。

李慧芝說,行政院在35年後也面臨相同的困境,因此按照憲法程序尋求憲政救濟。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出示1990年釋憲公文。(圖/行政院提供)


回到原文
更多鏡報報導
總預算未含國軍加薪!政院將提釋憲 賴清德:若合憲將追溯補齊
憲法法庭宣布受理「中央總預算」釋憲 政院:盼早日恢復運作、實質審理
國民黨批綠編列總預算違憲 吳思瑤酸藍:欲轉移焦點洗白罪行
更新時間 2025.08.23 14:45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