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今(21)日與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工會(美光桃園)進行第二次調解,美光桃園晶圓工會指出,由於美光公司仍未對員工最關心的分潤制度提出具體方案,宣布勞資調解破裂,將開始推動罷工投票。

美光今(21)日與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工會(美光桃園)進行第二次調解,美光桃園晶圓工會指出,由於美光公司仍未對員工最關心的分潤制度提出具體方案,宣布勞資調解破裂,將開始推動罷工投票。
美光桃園晶圓工會表示,美光公司於9月4日首次調解會議中,以需要與美國公司高層討論方案等因素為由,延遲回應工會「依據營業利益15%比例季度發放獎金」的核心訴求;並且在等待第二次調解過程中,未經工會協商,於9月11日逕自公布一次性獎金一百萬元的方案,工會表示,「公司突襲式動作引發基層的憤怒與不諒解。」
美光桃園晶圓工會表示,由於今(21)日調解會議當中,美光公司針對合理利潤分配制度,仍然拿不出具體或是替代方案,讓員工的不滿到達了極限,宣布將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在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推動罷工投票,細節規畫將於近日公布。
美光桃園晶圓工會並指出,此次桃園調解不成立,不代表工會從此拒絕協商,公司還是有機會與兩工會真正進行對等協商,但盼公司切勿挑戰台灣勞工的團結與爭取合理分潤的決心。
美光會後則表示,公司始終秉持誠意參與調解,並要求持續與桃園工會進行調解對話,但未獲同意。美光表示,將持續傾聽團隊成員的意見,並尊重其依法享有的權益,同時致力於透過建設性對話與交流,支持團隊成員、服務客戶,並尋求兼顧團隊成員、台灣經濟及公司長遠發展的負責任解決方案。
依照台灣《工會法》規定,企業工會是以「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公司」的勞工為組織對象。由於美光於桃園和台中分別登記為「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和「台灣美光記憶體」,在法律上屬於兩家不同的公司法人,必須各自依法成立獨立的企業工會。不過,雖然兩者是不同工會,過去仍會採取聯合一致的行動與資方進行調解和交涉。
美光與台灣美光記憶體工會(美光台中)已於18日舉行首次調解會議,會後美光公司與工會發布聯合聲明,稱進行了有建設性且助於推進溝通的討論,包括整體獎酬與獎金制度架構、禁搭便車(No Free Rider)議題,以及禁止秋後算賬(Non-Retaliation)等,並同意於10月22日舉行第二次調解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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