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衛生部部長赫曼斯(Sophie Hermans)於本週一(22日)正式向國會提交年度審查報告,首度對外公開,荷蘭已在2025年底,正式對一名「年齡未滿12歲」的重病兒童執行了主動安樂死。
基於隱私與保護原則,荷蘭官方並未透露這名罹病兒童的姓名、具體年齡或所患疾病。這也是荷蘭自2年前通過引發全球輿論大戰的「放寬兒童安樂死適用年齡」新法以來,正式實施的首宗未滿12歲兒童安樂死案例。目前,該案已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檢察機關,以確保負責的醫療團隊完全符合最嚴格的法律規範。

荷蘭衛生部部長赫曼斯(Sophie Hermans)於本週一(22日)正式向國會提交年度審查報告,首度對外公開,荷蘭已在2025年底,正式對一名「年齡未滿12歲」的重病兒童執行了主動安樂死。
基於隱私與保護原則,荷蘭官方並未透露這名罹病兒童的姓名、具體年齡或所患疾病。這也是荷蘭自2年前通過引發全球輿論大戰的「放寬兒童安樂死適用年齡」新法以來,正式實施的首宗未滿12歲兒童安樂死案例。目前,該案已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檢察機關,以確保負責的醫療團隊完全符合最嚴格的法律規範。
根據《people》報導,荷蘭作為全球「合法安樂死」的領航者,早在2002年4月就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將「醫助自殺」合法化的國家。根據原本的法令規定,未成年人必須年滿12歲、且被評估具備足夠的自主判斷能力,才能主動提出安樂死要求;其中12至15歲需要父母同意,16至17歲則需與父母商討但無須其同意。這導致12歲以下的重症病童,過去完全被排除在外。
然而,荷蘭政府在2024年進一步擴大修法,允許「未滿12歲、罹患絕症、且正承受極度痛苦、完全沒有治癒希望」的兒童同樣能適用安樂死。新法規定,當孩子陷入無止境的病痛折磨時,醫生與父母可以共同商討、痛心做出結束孩子生命的決定。荷蘭官方網站也特別註明:「這項決定絕對是與父母諮詢後做出的,且若情況允許,也會傾聽孩子本人的意願。」
在當初立法放寬年齡限制時,荷蘭政府與醫學專家曾保守預估,全荷蘭每年符合這類「極端痛苦且無藥可醫」的兒童安樂死個案,大約僅有5到10例,因此在執行層面上會用最高規格的顯微鏡去檢視。
隨著這起全球首宗「12歲以下病童合法安樂死」的案例落實,再度掀起國際間對於兒少人權、醫療倫理以及「生命自主權」的激烈辯論,全球支持與反對安樂死的團體也正密切盯著後續的監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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