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旗下宏泰人壽涉嫌在7年前以25億元將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海洋都心五期」的2筆土地,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不過,檢調發現泰和建築公司由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實質掌控,形同左手賣右手,台北地檢署今晨複訊後,以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諭知林鴻南以1000萬元交保,其妻王婉玲則以3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宏泰集團旗下宏泰人壽涉嫌在7年前以25億元將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海洋都心五期」的2筆土地,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不過,檢調發現泰和建築公司由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實質掌控,形同左手賣右手,台北地檢署今晨複訊後,以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諭知林鴻南以1000萬元交保,其妻王婉玲則以3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全案由金管會移送,檢調昨兵分12路發動搜索約談,經漏夜偵訊後認為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為養地,並讓土地利益極大化,利用錯綜複雜的金流隱匿關係人交易,讓土地能夠繼續掌握在宏泰集團手中。
專案小組查出,宏泰人壽(股票代號2876)是公開發行公司,過去在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買了一堆土地,宏泰人壽因養地不開發屢遭金管會裁罰,其中位於「海洋都心五期」2筆土地淡海段4、4-1地號,宏泰人壽因曾申請延展即時利用期限,金管會在2019年4月1日否決,並要求宏泰人壽必須在公文到6個月內立刻處分土地。
由於金管會已下最後通牒令,宏泰人壽在2019年5月14日也緊跟著發布重訊,公告董事會為了活化資產,決議公開標售淡海段4、4-1地號,董事會並授權委託專業公司辦理土地標售,結果短短不到3個月,這2筆土地以總價25億4504萬元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
金管會懷疑林鴻南在背後操盤,全案涉及非常規交易,因此將全案移送北檢調查,檢方也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雅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偵辦。專案小組查出,宏泰人壽認為這2筆土地開發大有可為,不想太早脫手,為了養地竟策畫複雜金流,由人頭公司將資金挹注在林鴻南實質掌控泰和建築經理公司,再將這2筆土地出售給該公司,就連財報也隱匿這段關係人交易。
檢調也發現,宏泰人壽曾請戴德梁行辦理這2筆土地標售,當時鑑價金額26億餘元,宏泰人壽卻以25億餘元賣地,明顯賤價賣地,價差1億元。除了林鴻南、王婉玲夫婦外,全案被列為被告的還有8人,包括宏泰人壽前董事長魯奐毅遭諭知以800萬元交保,宏泰土地部門主管李怡慧則以500萬元交保,宏泰人壽董事廖乾宏、宏泰財務主管王惠津、宏泰建設前董事長張志明、宏泰集團老臣高順發、老臣楊亦寛、泰和建築經理公司登記負責人黃樹榮等6人則各諭知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據了解,已有人供出實情,後續發展對林鴻南極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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