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於研發醫美及罕見疾病治療藥物的康霈生技(6919),前事業開發部兼任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袁照晶認為自己「被離職」,訴請復職復薪,康霈則指袁要求升職加薪未果而請辭,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袁照晶雖曾向公司請辭,但雙方後來已合意撤回辭職信,事後袁雖說「朝交接方向計畫與規劃、聽你們的安排」法官認為這不能視為袁向公司請辭,判袁復職復薪;仍可上訴。

致力於研發醫美及罕見疾病治療藥物的康霈生技(6919),前事業開發部兼任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袁照晶認為自己「被離職」,訴請復職復薪,康霈則指袁要求升職加薪未果而請辭,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袁照晶雖曾向公司請辭,但雙方後來已合意撤回辭職信,事後袁雖說「朝交接方向計畫與規劃、聽你們的安排」法官認為這不能視為袁向公司請辭,判袁復職復薪;仍可上訴。
袁照晶提告指出,自己2024年3月4日進入康沛公司,擔任事業開發部兼任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2025年5月19日視訊會議過程中因與董事長及執行長互動產生誤會而萌生辭意,隔天提出辭職信,經與公司長談慰留後,已於同年5月23日化解誤會,雙方合意撤回辭職,但同年6月23日自己在公司內網及電子郵件權限被關閉。
袁照晶提告指出,2025年6月25日她收到「離職生效日通知」電子郵件,公司指她曾於2025年5月20日主動提出辭職為由,預告雙方勞動契約將於7月15日終止,她在6月30日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恢復職務遭拒,向法院訴請復職復薪。
康霈公司向法官表示,袁照晶任職期間多次提出離職,辭意甚堅,對於袁照晶主張雙方已化解誤會並撤回辭職,康霈認為顯與事實不符,此案是袁照晶要求升職加薪未果,堅決求去而與公司合法勞動契約終止,公司指出,過程中袁曾傳LINE表示「朝交接方向計畫與規劃」「老臣告退」等,雙方結束合約是因袁照晶主動請辭。
依據雙方的LINE對話顯示,2024年5月19日袁照晶與上司視訊提及離職時,袁認為對方一直在翻白眼、完全沒有耐心,上司解釋是因為一邊蓋章,非常的忙,所以都用耳朵聽,只會偶爾看螢幕,不是沒有耐心,袁隨後表示「離職信已寄」,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袁照晶的確曾發出辭職信,但後來公司慰留後她表示「那我辭職信妳要怎麼處理?」公司回「既然是一場誤會,就當做沒有這件事情」,法官認為後來袁也留任,此辭職信即已撤銷,至於袁後要求升職及加薪未果後表示「朝交接方向計畫與規劃」「老臣告退」等,法官認為並不能視為是辭職的意思表示,判袁復職復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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