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全被害人權益,檢方已查扣葉仁豪名下位於台中七期的豪宅,以及多筆保單解約金債權,並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不過,多名被害人私下透露,該戶豪宅本身即為投資標的過戶,且早已設定第一、第二順位抵押,即便未來拍賣,恐怕也難以填補龐大的債務黑洞。
面對檢警指控,葉仁豪在偵訊時仍試圖淡化刑責,辯稱只是投資失利,強調「很多人已經回本」「這是你情我願的投資行為」「保證人都知道風險」,企圖將整起案件包裝為單純的民事糾紛。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葉仁豪利用房仲專業與人際信任,系統性剝削被害人,造成多個家庭財務崩盤,社會危害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中檢也再次呼籲,凡標榜「保證獲利」、「高於市場常態報酬」的投資方案,幾乎都是高風險警訊,民眾切勿輕信話術,一旦資金斷裂,往往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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