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機車駕駛若以手持方式操作手機、平板或其他通訊裝置,修法後罰鍰從1,000元提升至1,200元;汽機車駕駛若行車中手持香菸、吸菸或點燃香菸,進而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警方統計,上述2025年至今相關違規共取締165件。警方也提醒,行駛中吸菸除了違反交通規定,若被檢舉還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兩者併罰,罰款最高7,200元。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內容,駕駛行經設有學校或醫院標誌等特定高風險路段,若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導致肇事傷亡,刑責得加重1/2。該項修法加重刑責規定還包含無照駕駛、酒駕毒駕、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超速40公里以上、無故急煞,以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駕駛行為。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表示,行駛中持手機或吸菸極易分散注意力,增加事故風險,且吸菸所產生的煙霧與菸灰,可能影響後方用路人視線,造成潛在危險。另學校及醫院周邊多為學童與就醫民眾通行區域,屬交通事故高風險路段,駕駛人行經時務必提高警覺,隨時注意路況並主動減速慢行,提醒駕駛人遵守最新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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