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嫌(29歲)供稱,非制式手槍、子彈和咖啡包,都是在幫忙邱姓朋友(在押)搬家的時候,未經同意從其家中取得。陳的律師為其辯解,陳願意具體供出犯罪物品的來源,幫助查獲毒品上源,證明陳嫌無犯罪意圖,其行為都是在意識不清下所為。有關陳嫌涉及毒品來源部分,台中檢方另案偵辦中。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10日下午6時許,陳男攜帶1把手槍和26顆子彈,闖入西屯區1間游泳學校,先闖入辦公室,黃姓主管看到趕緊走避,陳男接著轉往游泳池,當時葉姓教練正在指導一對7歲和6歲兄妹游泳,陳男竟持槍先拉滑套,接著兩度朝葉男和6歲女童瞄準後扣扳機,所幸未擊發。
陳男又到泳池外面的停車場,以手槍敲擊蔡姓民眾的自小客車,造成擋風玻璃破裂,讓車內蔡姓民眾和女兒飽受驚嚇。所幸警方獲報趕來,當場將他制伏,查扣改造手槍1支和子彈26顆,並扣得毒品咖啡包58包、毒品咖啡包殘渣袋4包。
陳男在檢方偵訊時,辯稱自己當時喝了快要20包咖啡包,已經沒什麼意識,也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身體。檢方依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及殺人未遂等犯行起訴。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