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業者表示,這的確是「及時雨」,不過對整體光電業,因應光電三法後續綠能供給缺口的實質影響有限。
「原本是少數個案引發修法,結果造成跨產業的運作混亂,社會成本遠高於原本問題。」不少光電業者對本刊提到,先前的光電三法很不合理,是少數濫用者造成全面政策緊縮,受衝擊最深的是守法的多數業者,所以希望經濟部不要放棄、持續跟上面溝通,試圖再次修法。
經濟部今日公布115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時說明,經審定會討論各類再生能源成本,以及最近太陽光電的法規強化,所以初步共識,除了維持費率水準,也推出獎勵措施,將規劃新增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改採高效產品,相同空間下,就能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
經濟部表示,太陽光電模組隨技術發展,發電效率已明顯提升,以99年模組效率與現行技術相比,效率已提升50%以上,考量成本及發電量增加,運轉10年以上案場就會有汰舊換新的效益。
鼓勵方式包含效能提升後的新增容量適用新費率,原有容量仍以原契約費率,以及簡化申請程序兩大面向,將納入法規讓設置者依循提出申請。相關施行細則會在程序完備後,正式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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