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指出,羅唯仁今年7月退休,離職面談時曾明確提醒其競業義務,他當時稱未來將前往學術機構。沒想到數月後便直接出現在英特爾名單中,成為執行副總裁。台積電強調,他在調往企業策略發展部後已不再負責研發,卻持續要求取得先進製程簡報資料,使公司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
跳槽英特爾 他真能帶來突破嗎?
《中央社》引述半導體專家分析,羅唯仁雖在台積電早期參與研發,但後期主要負責管理與策略,已不是前段製程的第一線老將。他對中後段先進封裝技術也不熟悉,即便入主英特爾,想要憑一己之力撼動製程團隊,難度極高。
英媒《Tom’s Hardware》也指出,英特爾 18A 製程與台積電 N2、A16 的技術方向幾乎不相同:18A 使用 pattern shaping,而台積電並未採用;A16 走的是超級電軌(SPR)背面供電,18A 則靠 PowerVia,同樣無法直接借鏡。兩家公司的製程哲學南轅北轍,使羅唯仁在台積電累積的 know-how 對英特爾工程師幾乎派不上用場,但對競爭分析部門仍具參考價值。
法院能對英特爾動手嗎?
國際科技媒體也開始關注司法層面的影響。《OC3D》與《Tom’s Hardware》皆提出同一問題:台灣法院真的能要求美國公司開除一名副總裁嗎?報導指出,由於此案牽涉跨國企業與智慧財產權,再加上美國政府持有英特爾約10%股份,後續能否實際執行裁定仍存在不小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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