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全文:
一、 本件一開始即是某小姐(即新聞內所稱之「楊妻」,下稱「楊妻」)先對本人提起刑事告訴,指稱我講了她鑽戒是便宜貨云云。但查證所有對話與語音內容,我從未說過這樣的話,地檢署也查無證據而不起訴,有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可參。因此本件是楊妻濫向本人提出告訴,且遭不起訴於先。
二、 然而,楊妻竟夥同友人而在陳沂的群組內設副群組,並廣邀網友加入,對本人進行肉搜,甚且威脅暗示潑王水、到本人家裡鬧事、更在警局接受詢問時偷拍本人檔案照片等個資(該檔案照還有分局浮水印,足證是在警詢時偷拍取得)並在群組中洩露我的個資。試問這不是肉搜,什麼才是肉搜?因我感到安全備受威脅,才不得已提告。
三、 本人並未參與楊妻所謂肉搜行為,更未評論或語音討論她家庭的事宜,若有可公布錄音檔。反而我本人才是被肉搜、霸凌的對象,我本人為此身心俱疲,還看了三個月的精神科。
四、楊妻長期未經同意使用其他網紅的照片,在陳沂的群組吹噓其人生經歷,但其所提出之經歷啟人疑竇,被春水堂群組的人提出質疑,在詐騙猖獗的時代,對於資訊的查證並不能稱為肉搜。詎料楊妻遭揭穿後心有不甘,而做出濫訴的行為,明明自己才是肉搜、開群組霸凌他人,卻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其提出資料諸多不實。
五、若想知道更多細節,請來電,楊妻本人跟"創造安娜"的故事是一樣的,附上訴狀供參考。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