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遭制裁名單包括3名台灣人和9家在台灣登記的公司,事件如滾雪球般逐漸擴大,不只美國、英國,更涉及到帛琉、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全案涉及洗錢、組織犯罪、賭博、詐欺等案。
北檢主動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共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積極偵辦太子集團在臺洗錢等相關犯行。
承辦檢察官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析蒐集太子集團在國內不法事證,搜索該集團在臺組織高級幹部、成員住居所及天旭公司等47處所,並拘提被告25人、通知證人10人到案說明。
承辦檢察官為保全太子集團在臺洗錢之不法資產,向法院聲請扣押不動產18筆(含和平大1苑房屋11戶、車位48個,依實價登錄價值計38億1,421萬餘元)、各式名車26輛(價值4億7,758萬餘元)、銀行帳戶60個(餘額2億3587萬餘元),合計扣押物價值高達45億2,766萬餘元,預料將有嫌犯遭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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